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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党课】 以人民为中心:新时代法律工作的根本立场

时间:2026/4/29 9:05:38 点击:

——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党课学习纪实

2026年4月25日,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周六例会学习如期举行。本次学习第一项内容为党课,主题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立场’”。党课由曹海龙律师主持,全所律师参加学习。

【微党课】 以人民为中心:新时代法律工作的根本立场

一、人民至上的理论体系

曹海龙律师带领大家认真研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八讲,系统学习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要义。

(一)根本政治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就是人民立场。这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

(二)奋斗目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风雨兼程、访贫问苦,模范践行了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从甘肃定西到山东沂蒙山区,从陕西梁家河到四川大凉山,总书记的脚步丈量着民情,诠释着“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的深刻内涵。

学习指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从根本上回答了“为了谁”的问题。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三)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学习回顾了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赴河北张家口、山东青岛等地看望基层干部群众的感人场景,深刻体会到: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谋划发展,最了解实际情况的是人民群众;推动改革,最大的依靠力量也是人民群众。

(四)朝着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特征。要紧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补齐民生短板。

(五)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中

群众路线始终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习近平总书记引用焦裕禄的事迹,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学习强调:群众路线本质上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这一基本原理。只有坚持这一基本原理,我们才能把握历史前进的基本规律;只有按历史规律办事,我们才能无往而不胜。

【微党课】 以人民为中心:新时代法律工作的根本立场

二、学习心得与律师工作结合

通过本次党课学习,参会律师深受教育和启发。大家一致认为:

法律工作必须站稳人民立场。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尤其是涉及重大利益分配的建设工程纠纷、劳动争议、侵权赔偿等,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在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同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群众路线是律师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当事人的真实诉求,避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要善于从人民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法律服务工作的第一标准。保护建筑工人等弱势群体是法律人的责任担当。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设立,正是“以人民为中心”在立法中的具体体现。作为律师,要善于运用这一制度为承包人、为建筑工人争取合法权益,坚决抵制损害工人利益的行为。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一庄严承诺,既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也是每一位法律工作者应当秉持的职业信念。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所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每一个案件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晋凯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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