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超龄再就业成为普遍现象,这一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厘清用工权责、补齐法律保障短板,2026年6月6日上午周六例会,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刘振杰律师开展专题实务分享,围绕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展开全方位、深层次解读,为律师服务用人单位和超龄劳动者提供法律指南。
![[周六·学而思]刘振杰律师对《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进行专题解读 [周六·学而思]刘振杰律师对《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进行专题解读](/UploadFiles/202606/2026061038420761.jpg)
解读过程中,刘振杰律师紧扣新规二十四条核心内容,结合司法实践和典型案例拆解重点条款。针对大家最关心的用工关系认定问题,刘律师指出,新规打破以往单纯以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划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惯例,将“用人单位是否实施实质性管理、指挥与监督”作为核心判断标准,同时新增“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专属案由,让争议解决有章可循。
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工伤保险是超龄劳动者四大法定基本权益,也是本次解读的重中之重。刘律师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薪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且需按月足额发放;新规明确原则上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确需加班的,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加班时长及加班费相关规定,并依法保障带薪年休假权益。
在用工管理方面,新规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超龄劳动者签订书面用工协议,细化工作内容、薪资、社保、劳动保护等条款,这也是防范用工风险的关键。同时,企业需结合劳动者年龄、身体状况、技能经验匹配岗位,严禁安排超龄人员从事高空、高危、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还要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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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制度的统一规范是本次新规的一大亮点。以往各地对超龄人员参保限制不一,新规明确,只要形成合规用工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个人无需缴费。此外,刘律师还就养老、医疗保险缴纳规则、争议解决途径、部门监管职责等内容逐一说明,区分了仲裁、诉讼的适用场景。
本次专题分享以案释法、通俗易懂,既有法条深度剖析,又有真实案例参考。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解读直面超龄用工的痛点与难点,既帮助企业理清用工边界、规避法律风险,也让超龄劳动者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