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新闻 >> 内容

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现或消费1000元(不含)以上要报送外汇局

时间:2017/9/26 9:27:23 点击:

为防范跨境洗钱和其他犯罪活动加大对洗钱、腐败等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提高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应对税基侵蚀等国际合作中的作用,加强银行卡境外交易监测管理,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的秩序外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等法规,国家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决定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工作6月2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汇发〔2017〕15号通知。通知中表示,发卡行应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提现和消费1000元(不含)以上的交易信息集报送外汇局境内银行卡是境内发卡行发行的各类银行卡清算机构标识的银行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信用卡这里说的银行卡,不包括我们在国外一些消费场景可以用到的支付宝、微信

汇局综合司8月3日发布通知,在8月21日至8月31日期间,外汇局将开展银行卡管理系统试运行工作。21日起,各发卡行均应按照银行卡境外交易数据采集规范,每日12:00前报送上日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


 来源:晋凯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