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砥砺前行,三十年佳果累累。今年是《国家赔偿法》颁布的第三十个年头,在11月9日的周六例会学习上,张金玉与大家共同学习了国家赔偿的相关内容,并分享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张金玉从国家赔偿的定义和分类引入,详细介绍了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司法赔偿的赔偿范围、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程序、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其中,就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作出的不产生法律效果,但事实上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的法律含义,大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受益匪浅。
最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明确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明确了刑事赔偿案件中侵犯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以及恢复名誉的实施方式,明确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考量因素,为国家赔偿的继续完善提供了指引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