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薛小燕
2018年7月9日,接到市人大打来的电话,邀请我于7月13日前往参加《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的立法听证会,并作为听证陈述人进行发言,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听证会,内心既激动又紧张。
接下来的两天,针对三个听证事项,我查阅了所涉及的上位法以及类似地市的地方性规定,并征询了本所其余律师的意见,初步确定了基本思路。即,明确制定该条例的立法本意是什么?条文内容是否符合立法目的?以及对条例可以解决实际问题的预期期望等。
7月13日上午,听证会在国际宾馆四楼思义厅如期举行,参加听证会的有各行各业人士40余人,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16位听证陈述人依次发言,各抒己见,并与17位听证人就不同观点进行了辩论,就连旁听人员也积极举手争夺“话语权”,如果不是身临其境,根本无法想象,每个普通民众对这部法规投入的关注度。每位发言人都站在不同的角度讨论着三个听证事项的每一个细节,观点不仅仅涉及法律方面,还有土地审批规划、教育现状及需求、房地产开发现状及可行性等。
对致力于建设法治社会的国家来说,立法听证会最能体现公民对立法的参与度,是一个表达与倾听的平台,使看似“神秘”的立法程序变得清晰,也是多元力量的对比,不同的陈述和辨论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一部法规的走向,也最大程度的体现民主与法治,这样的立法才能成为“良法”。
最后,我想说的是,听证不仅是普通公民在立法者面前的发声,也是一种对法治诉求的体现。我们都应该为渴望表达的神情而感动,为悉心倾听的目光而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