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30日,晋凯例会学习日上,再次传来雄壮而嘹亮的声音,例会集中学唱《晋凯之歌》已然掀起一阵热潮。伴随着豪迈激情的歌声,山西(临县)晋凯律师事务所樊艳晓律师开始了她首次在本所主持的例会学习。
樊艳晓律师在例会学习中结合《2019年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会纪要》”),与大家共同探讨了合同纠纷的审理、担保纠纷的审理,以及贷款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的换算等内容。
《九民会纪要》内容共十二项130条,对合同纠纷、担保纠纷的审理都有了最新的规定,并且均与生活息息相关,樊律师将具体条文、专家解析、案例分析结合起来进行了讲解,通俗易懂。
樊律师主要对金融借贷与民间借贷适用规则与利率标准做了详细解读。《九民会纪要》中指出:要区别对待金融借贷与民间借贷,并适用不同规则与利率标准。主要解析了LPR的适用情况。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指贷款基础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这一标准已经取消。但存款基准利率并未发生相应变化。例会还对年利率24%、6%以及LPR的实务运用进行了探讨研究。
通过本次例会学习,参会律师对颇有争议的个别条文进行了热情高涨的讨论,学习成效显著,受益匪浅。例会学习结束后,本所武进军主任、高晓军书记等,以及分所代表李旭君对樊艳晓律师的讲课进行了点评。通过点评,使主讲律师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升主讲律师的讲课能力以及执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