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本所与山西福山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并组建律师团队担任该公司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山西福山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山西省先进产能企业,系香港上市公司首钢福山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独资设立的港资法人公司,属于首钢集团旗下的控股公司。作为一家资源类管理公司,山西福山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管理有兴无、金家庄、寨崖底三家中外合资煤业公司以及金山能源、联山煤化等企业,主要从事原煤开采、煤炭洗选及销售等业务。
应福山资源集团邀请,本所参与了其本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一并受邀参与投标的律所还有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国浩(太原)律师事务所、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等。2020年7月22日上午,本次招投标开标、评标活动在该公司如期进行,前述受邀律所均参加了本次招投标开标、评标活动。本所组建了以武进军主任律师为首席法律顾问的专业律师团队积极予以响应,并在投标活动中表现突出。经招标评审小组评审,本所在本次综合评审中最终胜出,被评定为中标人。
晋凯律所作为我市综合型规模大所,长期以来致力于非诉讼法律服务,尤其是法律顾问服务成为律所核心拳头产品,目前签约服务的法律顾问单位达150余家。本次签约外资企业山西福山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本所将秉承“诚信、务实、公平、公正”的服务宗旨,利用法律顾问服务专业化优势,与福山资源集团共同开创“依法治企”新篇章,为吕梁经济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