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晋凯动态 >> 内容

晋凯动态|市住建局曲晓东局长出庭应诉行政案件

时间:2021/3/8 11:29:05 点击: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是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出的程序性要求,该要求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是一种刚性约束。吕梁市住建局为在全市住建系统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要求市局带头模范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2021年34日上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上诉人离石区西属巴街道办事处上诉杨某某、吕梁市住建局、离石区住建局确认强拆违法一案。吕梁市住建局局长曲晓东摒弃“刑不上大夫”“官不上堂”的封建思维,挤出时间,作为吕梁市住建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了诉讼。我所问小玲、谭娇律师作为吕梁市住建局的法律顾问律师,代理了该案件,并出庭应诉。

晋凯动态|市住建局曲晓东局长出庭应诉行政案件

杨某某以离石区西属巴街道办事处联合吕梁市住建局、离石区住建局拆除其房屋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向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临县法院受理后,吕梁市住建局积极应诉,认真做好诉讼答辩和举证工作,临县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吕梁市离石区西属巴街道办联合市、区城建执法大队和吕梁市新区建设离石指挥部对杨某某的房屋拆除违法,因市城建执法大队在机构改革后,已转隶其他行政机关,吕梁市住建局非本案适格被告。吕梁市离石区西属巴街道办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询问,案件将择日宣判。2021113日,中共市委四届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吕梁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六)‘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部分,明确提出“建设创新吕梁、绿色吕梁、开放吕梁、法治吕梁、幸福吕梁”。法治吕梁建设首次被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曲晓东局长在庭上发言表示,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庭审活动,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建设法治吕梁的重要实践,并发表了对本案的相关意见。庭审后,曲晓东局长亲切的和杨某某握手交谈,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了解。

晋凯动态|市住建局曲晓东局长出庭应诉行政案件

法治吕梁提出后,吕梁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逐步增强,将有效地促进各类行政纠纷案件的妥善解决。随着法治吕梁建设的深入贯彻实施,必将强化各级行政部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我所作为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为多家市直机关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服务过程中,顾问律师以专业的法律服务,敬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也使顾问单位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来源:晋凯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