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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凯动态‖我为群众办实事 重获自由显真情

时间:2021/7/12 16:41:40 点击:


        7月1日,交通肇事刑事被告人樊某的母亲将“专业诚信、尽职尽责”、“正义卫士、法律使者”、“专业敬业、厚德重法”的三面锦旗送至晋凯临县分所,以此表达对我所李旭君、王小锋、高瑞凰三位律师在办理其子樊某被控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的专业精神和努力付出。其子樊某于当日从临县看守所释放,重获自由,家属以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晋凯动态‖我为群众办实事  重获自由显真情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18日,当事人樊某不戴头盔,酒后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在省道218线(苛大线)临县三交镇金银塔村路段,由于天色昏暗避让不及,将路边行人万某撞倒,致万某当场死亡,樊某自己也受重伤。临县公安交警大队以樊某负本起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并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追究樊某的刑事责任并移送临县人民法院起诉。樊某的母亲及时委托山西晋凯(临县)律师事务所王小锋、高瑞凰律师介入案件为其子樊某提供法律帮助。王小锋、高瑞凰律师受理案件后及时查阅案卷,并与法院承办法官了解了案情,并对樊某的家庭情况作了实地调查,樊某的母亲早年丧偶独身与樊某共同生活,樊某目前尚未成家,靠打零工赚取微薄收入与母亲相依为命,家庭条件确实较为困难。得知这一情况,经王小锋、高瑞凰律师向事务所汇报,及时为樊某母亲减免了部分律师费用,减轻了樊某母亲的经济压力。

    在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后,面对受害人家属提出的百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王小锋、高瑞凰律师深入案件,以专业理性的态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和受害人家属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将樊某的家庭实际情况向受害人家属进行了解释,获得受害人家属的理解、同情和谅解,最终在王小锋、高瑞凰律师的真情感召下,受害人家属同意以十八万元的经济赔偿与樊某的母亲达成民事和解,受害人家属与樊某的母亲终于握手言和,取得了相互谅解。最后,鉴于此临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樊某作出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刑事判决,并于2021年7月1日判决宣判当日,对被告人樊某予以释放,樊某得以重获自由、回归社会,并表示今后一定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弥补自身所犯的错误,感激母亲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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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面锦旗,或许是一份赞许,或许是一份信任,也是对律师工作的最大肯定。群众的事无小事,尤其是面对失去人身自由、面对高额所赔的群众,也许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身陷囹圄,茫然无措,但他们同样热切希望获得法律的帮助。我为群众办实事,这是律师的本职工作,同样是律师义不容辞的使命,尤其是获得当事人肯定的时候,律师所有的努力付出都会是值得的。

    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将以更加专业的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信赖的法律服务,并将以最大的热诚为当事人的权益而争取、而努力。

 来源:晋凯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