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监察官法共计9章68条,包括总则,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监察官的条件和选用,监察官的任免等规定,该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监察官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规定的重要举措。这是继《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之后,又一部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立法。监察官法的制定实施,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的现实需要。
2021年10月11日上午,我所问小玲律师受邀在中阳县纪委监委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重点内容解读》专题讲座,中阳县纪委监委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问小玲律师结合吴文广、孟弘易、邱大明等人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案例,从监察官的范围、规范监察官管理和监督、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防止监察官灯下黑、提高自身免疫力等方面对《监察官法》作了重点解读。并就监察官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的工作,导读了宋伟、邵景均作的《反腐败国际合作的中国经验》,使大家进一步了解了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的中国方案、中国智慧。
此次讲座,既服务中阳县纪委监委开展了经常化党员干部培训,也为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将进一步研究监察法律体系提供了新的动力和实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