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5日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的周六例会学习由我所崔巍律师主持。专业部分的学习,崔巍律师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解读。
崔巍律师总结了股权执行的现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司法律制度日益完善,利用股权进行投资越来越受到青睐,股权已经成为人们一项重要财产权利,由于股权投资的盛行,股权正日益成为被执行人最重要的财产之一,股权处置也就成为了申请执行人面临的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规定出台前有关股权执行的规定非常少,股权在执行过程中,往往面临冻结规则不明确、评估处置难、反规避执行难等问题,股权执行困难重重相反,股权执行难与股权处置需求日益增大的矛盾突出。崔巍律师介绍了规定从解除股权执行的实际问题和争议出发,在总结、重申部分规则的基础上,又新设了部分股权执行的规则,统一了股权执行的法律适用,对司法实践中股权的强制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崔巍律师就《规定》的19条条文作了解读。崔律师从《规定》的适用范围、管辖的确定、股权执行的范围等的一般性规定;股权冻结生效的时间节点,冻结程序的规则、顺位,股权的价值确认,股权拍卖的方式、主体、份额等的程序性规定;防范股权价值被恶意贬损的“事先报告,事后救济”和“禁止异议”等的反规避措施;交付股权类案件执行的相关规则四个方面详尽解读了关于股权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崔律师指出,规定的出台让股权执行的程序化繁为简、明确了规则、减少了争议;“广而告之”这种开创性的冻结方式,实现了最好的冻结效果;统一、明确、公开的强制执行规则,很好的解决了实践中的相关争议,充分的依法保障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同时为司法实践中强制执行股权提供了法律指引。
通过本次的学习让我所律师对股权强制执行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有助于我所律师更及时掌握股权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则,有助于我所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关于股权强制执行更加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