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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1

时间:2014/3/29 11:22:14 点击:

5.2.4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5.2.5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5.3 听器听力损伤

5.3.1 重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91dB HL)

5.3.2 重伤二级

a)一耳听力障碍(91dB HL)

b)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c)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伴同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

d)双耳听力障碍(61dB HL)

e)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5.3.3 轻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5.3.4 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c)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5.3.5 轻微伤

a)外伤性鼓膜穿孔。

b)鼓室积血。

c)外伤后听力减退。

5.4 视器视力损伤

5.4.1 重伤一级

a)一眼眼球萎缩或者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

b)一眼视野完全缺损,另一眼视野半径20o以下(视野有效值32%以下)。

c)双眼盲目4级。

5.4.2 重伤二级

a)一眼盲目3级。

b)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c)一眼视野半径10o以下(视野有效值16%以下)。

d)双眼偏盲;双眼残留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

5.4.3 轻伤一级

a)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b)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c)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d)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5.4.4 轻伤二级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d)斜视;复视。

e)睑球粘连。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5.4.5 轻微伤

a)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5.5 颈部损伤

5.5.1 重伤一级

a)颈部大血管破裂。

b)咽喉部广泛毁损,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者造口。

c)咽或者食管广泛毁损,进食完全依赖胃管或者造口。

5.5.2 重伤二级

a)甲状旁腺功能低下(重度)。

b)甲状腺功能低下,药物依赖。

c)咽部、咽后区、喉或者气管穿孔。

d)咽喉或者颈部气管损伤,遗留呼吸困难(3级)。

e)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流食)。

f)喉损伤遗留发声障碍(重度)。

g)颈内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50%以上)

h)颈总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25%以上)

i)颈前三角区增生瘢痕,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5.5.3 轻伤一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0cm以上。

  b)颈前三角区瘢痕,单块面积10.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12.0cm2以上。

  c)咽喉部损伤遗留发声或者构音障碍。

  d)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半流食)。

  e)颈总动脉血栓形成;颈内动脉血栓形成;颈外动脉血栓形成;椎动脉血栓形成。

5.5.4 轻伤二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cm2以上。

  c)甲状腺挫裂伤。

  d)咽喉软骨骨折。

  e)喉或者气管损伤。

  f)舌骨骨折。

  g)膈神经损伤。

  h)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5.5.5 轻微伤

  a)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 以上。

  b)颈部擦伤面积4.0cm2以上。

  c)颈部挫伤面积2.0cm2以上。

  d)颈部划伤长度5.0cm以上。

5.6 胸部损伤

5.6.1 重伤一级

  a)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V级)。

  b)肺损伤致一侧全肺切除或者双肺三肺叶切除。

5.6.2 重伤二级

  a)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II级)。

  b)心脏破裂;心包破裂。

  c)女性双侧乳房损伤,完全丧失哺乳功能;女性一侧乳房大部分缺失。

  d)纵隔血肿或者气肿,须手术治疗。

  e)气管或者支气管破裂,须手术治疗。

  f)肺破裂,须手术治疗。

  g)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7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50%以上。

  h)食管穿孔或者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

  i)脓胸或者肺脓肿;乳糜胸;支气管胸膜瘘;食管胸膜瘘;食管支气管瘘。

  j)胸腔大血管破裂。

  k)膈肌破裂。

5.6.3 轻伤一级

  a)心脏挫伤致心包积血。

  b)女性一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功能。

  c)肋骨骨折6处以上。

  d)纵隔血肿;纵隔气肿。

  e)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3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20%以上。

  f)食管挫裂伤。

5.6.4 轻伤二级

  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

  b)肋骨骨折2处以上。

  c)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e)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积血;胸腔积气。

  g)胸壁穿透创。

  h)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5.6.5 轻微伤

  a)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

  b)女性乳房擦挫伤。

5.7 腹部损伤

5.7.1 重伤一级

  a)肝功能损害(重度)。

  b)胃肠道损伤致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依赖肠外营养。

  c)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5.7.2 重伤二级

  a)腹腔大血管破裂。

  b)胃、肠、胆囊或者胆道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

  c)肝、脾、胰或者肾破裂,须手术治疗。

  d)输尿管损伤致尿外渗,须手术治疗。

  e)腹部损伤致肠瘘或者尿瘘。

  f)腹部损伤引起弥漫性腹膜炎或者感染性休克。

  g)肾周血肿或者肾包膜下血肿,须手术治疗。

  h)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i)肾损伤致肾性高血压。

  j)外伤性肾积水;外伤性肾动脉瘤;外伤性肾动静脉瘘。

  k)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须手术治疗。

5.7.3 轻伤一级

  a)胃、肠、胆囊或者胆道非全层破裂。

  b)肝包膜破裂;肝脏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

  c)脾包膜破裂;脾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

  d)胰腺包膜破裂。

  e)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5.7.4 轻伤二级

  a)胃、肠、胆囊或者胆道挫伤。

  b)肝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c)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d)胰腺挫伤。

  e)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f)肝功能损害(轻度)。

  g)急性肾功能障碍(可恢复)。

  h)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

  i)腹壁穿透创。

5.7.5 轻微伤

  a)外伤性血尿。

5.8 盆部及会阴损伤

5.8.1 重伤一级

  a)阴茎及睾丸全部缺失。

  b)子宫及卵巢全部缺失。

5.8.2 重伤二级

  a)骨盆骨折畸形愈合,致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5.0cm以上。

  b)骨盆不稳定性骨折,须手术治疗。

  c)直肠破裂,须手术治疗。

  d)肛管损伤致大便失禁或者肛管重度狭窄,须手术治疗。

  e)膀胱破裂,须手术治疗。

  f)后尿道破裂,须手术治疗。

  g)尿道损伤致重度狭窄。

  h)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损伤致胎盘早期剥离或者流产,合并轻度休克。

  i)子宫破裂,须手术治疗。

  j)卵巢或者输卵管破裂,须手术治疗。

  k)阴道重度狭窄。

  l)幼女阴道II度撕裂伤。

  m)女性会阴或者阴道III度撕裂伤。

  n)龟头缺失达冠状沟。

  o)阴囊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囊皮肤面积50%以上。

  p)双侧睾丸损伤,丧失生育能力。

  q)双侧附睾或者输精管损伤,丧失生育能力。

  r)直肠阴道瘘;膀胱阴道瘘;直肠膀胱瘘。

  s)重度排尿障碍。

5.8.3 轻伤一级

  a)骨盆2处以上骨折;骨盆骨折畸形愈合;髋臼骨折。

  b)前尿道破裂,须手术治疗。

  c)输尿管狭窄。

  d)一侧卵巢缺失或者萎缩。

  e)阴道轻度狭窄。

  f)龟头缺失1/2以上。

  g)阴囊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囊皮肤面积30%以上。

  h)一侧睾丸或者附睾缺失;一侧睾丸或者附睾萎缩。

5.8.4 轻伤二级

  a)骨盆骨折。

  b)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

  c)一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裂伤;尿道挫裂伤。

  d)子宫挫裂伤;一侧卵巢或者输卵管挫裂伤。

  e)阴道撕裂伤。

  f)女性外阴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

  g)龟头部分缺损。

  h)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0cm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

  i)阴囊壁贯通创;阴囊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阴囊内积血,2周内未完全吸收。

  j)一侧睾丸破裂、血肿、脱位或者扭转。

  k)一侧输精管破裂。

  l)轻度肛门失禁或者轻度肛门狭窄。

  m)轻度排尿障碍。

  n)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

5.8.5 轻微伤

  a)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b)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

  c)阴囊皮肤挫伤。

  d)睾丸或者阴茎挫伤。

  e)外伤性先兆流产。

 来源:晋凯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