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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学而思」临县分所青年实习律师郝龙龙与全所人员分享摄影作品中的著作权法适用问题

时间:2024/8/13 9:24:41 点击:

「周六·学而思」临县分所青年实习律师郝龙龙与全所人员分享摄影作品中的著作权法适用问题

现如今网络时代,摄影作品已经成为表现和交流信息的常见媒介。随着数字技术、 网络平台和智能手机的普及,摄影作品可以轻松地被创 作和分享。然而,这也给摄影师作品的著作权益保护带 来了巨大挑战。目前,与影视、文字等其他类型的作品相比,摄影作品因为拍摄工具的普及造就其数量庞大的现状,这一领域尚未得到高度关注和重视,导致摄影作品侵权纠纷并不少见,网络传播效率与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网络时代日新月异的技术革新使得编辑和传播照片变得愈发容易;另一方面,在判断照片的独创性方面,缺乏明确的标准,主观的审美判断和模糊的标准进一步扩大了争议。在当前摄影作品侵权问题屡见不鲜、摄影作品独创性判断标准尚不完善的困境下,对于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探讨就显得尤为重要。

「周六·学而思」临县分所青年实习律师郝龙龙与全所人员分享摄影作品中的著作权法适用问题

此次例会的主讲人郝龙龙凭借自身对摄影知识的理解结合当下时事热点和经典判例,以摄影作品的概念为基础提出“随手拍的照片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上的摄影作品?”这一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参会律师展开了激烈讨论。

「周六·学而思」临县分所青年实习律师郝龙龙与全所人员分享摄影作品中的著作权法适用问题

照片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需具备独创性、可复制性、以法律认可的形式表达以及表达思想或情感四要素。分享的判例中以工智能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第一案(2023)京0491民初11279号民事判决书为例,明确了AI生成图片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以美联社摄影记者埃文•武奇(Evan Vucci)的美国前总统特朗普遇袭照为例,讲述了关于新闻作品是否构成作品以及作品的权属这一问题,并对照片不同情形的适用是否构成侵权作出解答。

「周六·学而思」临县分所青年实习律师郝龙龙与全所人员分享摄影作品中的著作权法适用问题

总结,突发新闻照片通常构成著作权法上意义上的摄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个人欣赏学习、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某一问题时适当引用、新闻媒体报道时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等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不为著作权法所禁止,但商业性使用一般需要获得权利人地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将构成侵权。

摄影知识分享:

相机和镜头:了解相机的构造、镜头的作用以及不同类型的镜头,曝光与测光:掌握光圈、快门和感光度(ISO)的调节,以及如何通过这些设置控制曝光。

构图技巧:学习基本的构图技巧,如三分法、对称构图和对角线构图等。

光线控制:理解不同类型的光线,以及如何利用光线拍摄出好的照片。

后期处理:学习如何使用后期处理软件进行简单的图像处理和调整,如白平衡和曝光修正。

实用的摄影技巧和建议

掌握曝光补偿技巧:确保图像的正确曝光

通过正反案例分析了解到构图和拍摄角度的重要性,尝试不同的拍摄角度:如俯视角,仰视角等。练习构图:学会选择最佳拍摄角度,熟练掌握三分法和对称性等构图技巧。拍摄实践:通过不断的拍摄实践,提高自己的摄影水平。

通过掌握这些基础知识和技巧,可以更好地进行摄影创作,拍出更好的照片。

 来源:晋凯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