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章彰,男,1991年生,山西吕梁人。
2018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获民商法硕士学位。读研期间,师从山西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山西省委法律顾问郗伟明教授。参编中国政法大学李显东教授编写的专著《民法总则案例疏义及条文解析》,并独立撰写一章。参与国家级能源法律课题一项。
2020年入职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擅长民法、公司法、能源法、企业破产法实务,担任吕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临县能源局、临县统计局、吕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吕梁宾馆的改制、山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股权变动、东泰集团股权收购项目的法律服务,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
近年来,陆续有十余篇论文收录到中国破产法论坛、四川省破产法论坛、山西省破产法论坛、吉林省破产法论坛、重庆市破产法论坛、深圳市破产法论坛论文集。是吕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个人会员。2022年撰写的论文被评为山西省法学会破产法论坛征文论文二等奖。
座右铭:君子务本,本至而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