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巍,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保险法律事务部副主任。2013年起在山东省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服务所工作。2015年考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于2016年起在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
执业以来,致力于侵权纠纷、劳动人事争议、合同纠纷等和刑事辩护领域的研究。在人身损害赔偿、保险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等方面有独特的见解。具备解决相应纠纷的能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预防、解决争议的战略性建议。先后担任(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吕梁市恒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牛开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多种经营有限公司、吕梁市离石区滨河街道办事处、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等十多家党政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参与处理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和非诉事宜,为顾问单位及时排忧解难。
在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办理、协助办理了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以及一些行政诉讼和非诉案件若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薛某诉离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吕梁市建筑安装总公司设备安装工程处工伤行政确认案,该案件的代理过程为劳动者在工程项目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的情况下的工伤维权指引了方向,为该部分劳动者维权的路径提供了新的方案。该案例入选2019年山西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参与办理毛某销售假药案,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毛某销售数额高达一百余万元,在诸多条件不利的情况下,辩护律师找到了毛某销售数额存在大量“刷单”的虚假交易情形,提出应当结合“进货”数额倒推销售数额的犯罪数额认定方案,从而使得犯罪数额大幅减少,以致该案取得了重大转折,最终毛某获判缓刑。参与办理贺某98年故意杀人案,贺某近20年后被抓捕。在原有生效判决认定事实不利的情况下,成功为贺某作了罪轻辩护,贺某最终获刑4年6个月,系5个共同犯罪人中判处刑罚罪轻的被告人。参与办理了高某诉富德人寿公司的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并成功为高某获得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保额。参与办理任某在工作过程中,因第三人侵权导致任某遭受伤害的案件。该案根据代理人的思路,任某不仅向第三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同时也向任某所在单位主张了工伤保险待遇。使得任某因一次损伤成功获取了两份补偿。
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勤勉敬业,诚信廉洁,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
座右铭: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因行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