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冯娇律师作为本周例会的主讲人,微党课学习与本所同事一同分享了“国家公祭日”。主所及临县分所、方山分所的律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了学习。
1937年12月13日,是现代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页。那一天日军的炮火轰开了南京的大门,灭绝人性的侵略者对手无寸铁的中国百姓进行了长达40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30万鲜活的灵魂,美好的生命,就此消失和泯灭了!这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永远无法抹去的阴影,永远不能忘却的伤痛!这是一段血泪史,是一段苦难史,更是一段屈辱史!因此国家把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南京大屠杀从来不是历史课本上的文字,而是我们的祖辈和同胞流过的血、亲历的痛。冯娇律师对国家公祭日设立的意义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带领参会人员回忆了侵华日军制造惨无人道的南京大屠杀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引导参会人员树立和培养正确的理想信念,以史为鉴,弘扬民族精神,增进爱国情感,牢记这段惨痛的历史,只有记住这段沉重的历史,才能珍视捍卫来之不易的和平,只有捍卫历史真相,才能守护和平和正义。
历史是人类进步的一面镜子,折射出过去,影响着现代,也指向了未来,这是每个中国人都无法回避的历史。我们要珍惜当下,感恩祖国、先烈为我们创造的伟大时代和美好生活。我们要以史为镜,以史为志,努力奋起,发奋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