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4月15日,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利用周六例会,组织全体律师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旨在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律师的纪律意识和执行纪律的自觉,为打造人民满意的律师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学习活动由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晓军主持。
例会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上述法律法规适用范围、处分种类、受处分的期间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解读。高晓军书记就学习上述法律法规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法律规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力求融会贯通、入脑入心;二是党员律师要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使廉洁自律规范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要利用先学优势,在顾问单位进一步进行普法学习,在普法服务中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
此外,业务学习部分,律所主任武进军主任就《公司法》修改前后《公司章程能否改变股东会、董事会法定表决规定》,与大家进行了讨论。
本次例会上,我所问小玲律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政务处分种类与适用进行了讲解,刘丽康律师就《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种类与适用进行了讲解,李计钢律师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处分种类与适用进行了讲解。